(科技部)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20/202005/t20200518_153996.htm
当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通过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实施产权激励,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中科院等9部门印发了《方案》,对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作出全面部署。
通知原文
《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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